NY5172-2002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

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及运输。本标准适用于干制品水发的水产品(包括水发海参、水发鱿鱼、水发墨鱼、水发干贝、水发鱼翅等),水浸泡销售的解冻水产品(解冻虾仁、解冻银鱼等),以及浸泡销售的鲜水产品(鲜墨鱼仔、鲜小鱿鱼等);其他类似水产品可参照执行。
标准号:NY 5172-2002
标准名称:无公害食品 水发水产品
标准类型:行业标准
标准状态:作废
发布日期:2002-07-25
实施日期:2002-09-01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:食品>>食品加工与制品>>X20水产品加工与制品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:食品技术>>肉、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>>6712030鱼和水产品
替代以下标准: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(即废止)
起草单位: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发布单位:农业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