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Y5158-2005无公害食品淡水虾

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淡水虾类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本标准适用于罗氏沼虾(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)、日本沼虾(Macrobrachium nipponensis)、南美白对虾(Penaeus vannammi)、克氏螯虾(Procambarus clarkii)的活、鲜品,其他淡水虾类可参照执行。
标准号:NY 5158-2005
标准名称:无公害食品 淡水虾
标准类型:行业标准
标准状态:作废
发布日期:2005-01-19
实施日期:2005-03-01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:农业、林业>>水产、渔业>>B52淡水养殖与产品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:食品技术>>肉、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>>6712030鱼和水产品
替代以下标准:NY 5158-2002 NY 5170-2002 NY 5284-2004;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(即废止)
起草单位: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、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
归口单位: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发布单位:农业部
